2011年,咸阳市大力发展以儿童福利、福利彩票和养老服务为主的社会福利事业,取得显著成效。
福利彩票事业稳步发展。加强福利彩票销售规范化管理,对彩票投注站开展星级评定,共建成形象示范站40个,全年彩票销售收入突破3亿元,比上年增长43%。组织开展了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家庭贫困优秀大学生活动,筹措福利彩票公益金105.9万元,共资助225名家庭贫困优秀大学,其中孤儿优秀大学生16名 。
儿童福利事业成效显著。提高了孤儿生活补助标准,出台了《咸阳市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实施细则(试行)》,在兴平举行了咸阳市暨兴平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仪式,落实了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800元的生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费足额发放到位,维护了全市孤儿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孤儿基本情况进行了普查,并将1136名孤儿基本信息录入了民政部《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
加大孤残、贫困家庭儿童康复救治力度。协调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对57名家庭困难患疝气儿童进行了手术,手术成功率100%,为家庭困难群众解决了后顾之忧。
养老服务事业不断加快。全年共争取养老服务项目8个,彬县社会福利中心完成主体工程,泾阳县社会福利中心年底前动工。出台了《咸阳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了《咸阳市高龄老人补贴复核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为7.2万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保健费4696万元,为1.8万名到龄老年人办理了敬老优待证和老年优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