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57年,是全市唯一收养社会上“三无”人员和孤残儿童、弃婴的综合性福利事业单位。截止目前,共收养院民310余名,其中成人19名,青少年78名(13—20周岁),少儿85名(6-12周岁),婴幼儿128名(0-5周岁)。
市社会福利院接收的孩子主要有三种来源:一是父母双亡的孤儿,二是公安部门解救的被拐儿童,三是遭父母遗弃的弃婴弃儿。
在孩子的养育方面,主要有集中供养、家庭寄养、城市家庭助养、涉外送养四种模式。
院内集中供养:目前在院院民有243人,根据年龄和身体条件,我们将院民分为婴儿组、幼儿组、学生组、成人组和残障组,各个组安排有专职的护理人员照顾院民的生活。
家庭寄养:目前家庭寄养人员有50人,主要寄养在我市周边的农村。
城市家庭助养:通过对有助养意向的城市家庭进行考核、筛选,让这些家庭在周末、假日期间把孩子带回家中实施助养。经过实践,我们发现这些实施了家庭助养的孩子性格大都比较开朗,各方面进步也很快,达到了使其快乐成长的初衷。特别重要的一点是这些孩子已经融入了助养他的家庭,助养家庭与孩子之间建立了难以割舍的感情,这些家庭也很愿意在孩子身上投资,帮助孩子全面发展。而且,这些助养家庭生活、经济方面条件都还比较好,孩子长大后的安置问题也有望得到解决。目前我院共有12名孩子被城市家庭助养(孩子在周末和节假日在助养家庭里生活),有16名孩子有被助养意向。
涉外送养:我市社会福利院的涉外送养工作从2008年开始,目前累计报送涉外送养孩子资料34人,被国外家庭收养10人,主要被美国、瑞典、意大利等国外家庭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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