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新疆奎屯市福利院里的82岁老人何华6月份的时候领到了660元的生活补贴,他激动地说:自己没有儿女、也没有了劳动能力,都是靠政府每个月发放的补贴,现在在福利院里吃得好、住得好、还有许多老人相伴,一点都不孤单。
据了解,2011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民生建设年”,为确保各类福利事业单位供养人员的生活待遇问题,从6月1号起,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集中供养的不具有劳动能力、没有家人、无固定收入的“三无”人员最低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30元调整到660元。
新疆奎屯市福利院院长唐正发说:“这一调整之后,将汇集众多的社会福利得老人,使他们的生活水平有了保障,能够充分的政府和国家对咱们老年人的关心、关爱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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