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社保政策早报: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榕政办〔2015〕36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综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负责全市人才(含外国专家、海外人才智力)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人才服务体系。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国外人员、台港澳人员在榕就业的管理工作。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逐步提高统筹层次,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职称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免、培训、调任转任、辞职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三)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四)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政府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十五)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市级机关公务员培训。
(十六)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十七)拟订公务员奖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包括21 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8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任务是:落实和完善就业培训政策、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机制创新、着力推进人才工作、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促进就业创业,服务经济发展,稳固民生之本。制定实施创业福州助推行动计划、精准就业扶贫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就业援助月”、校企用工对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专项行动,举办305场免费招聘会,为闽清、永泰受灾困难企业和永辉超市等468家企业发放5100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开展“春潮行动”培训农民工、城乡劳动者、企业在岗工人2.5万人。截至10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达11万人,已完成全年任务12.4万人的88.7%,按照目前情况,年底可超额全年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6%,控制在省下达的3.5%范围以内。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兜底水平,夯实民生之基。持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制定我市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政策,调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失业保险单位缴交费率。截至10月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8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284万人、失业保险115万、工伤保险144万人、生育保险102万人,五险基金滚存结余201.18亿元,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由400元提高到430元。
三、创新人才体制机制,突出“高精尖缺”,服务经济发展。制定我市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等方面人才配套政策。成功创建国家级留创园,近期将由人社部举行授牌仪式。依托澳洲福建乡情联谊会、美国欧美精英创业家协会等海外机构建成5个引进海外人才联络处。开展“人才兴企”行动,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举行人才政策宣传。建设晋安鹤林、马尾国脉两处141套人才公寓。截至10月底,新增省高层次ABC类人才47人、市优秀人才130人,候选国家政府特殊津贴4人、省青年拔尖人才7人,培养高技能人才1.02万人。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理顺管放关系,增添活力动力。全省最快建立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5178名公务员(参公人员)晋级。会同市委组织部修订市直机关公务员岗位考核办法,突出一线考察干部要求。出台激励干部到一线干事创业办法,实行年度考核单列、优先评先评优、优选选聘调配使用。制定《福州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意见》,指导市本级安置司勤人员531人。全年安置军转干部448人,考录公务员(含参公)726人、遴选45人,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18人。
(五)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提高收入水平,共享发展成果。制定我市《关于深化市委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国企薪酬制度改革,国企负责人平均年薪由49万元降为37万元。制定我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办法,给予全市2.85万名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月200—500元补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人均月增305元。提高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181元。确定我市企业2016年工资增长指导线上线为12%、基准线为8.5%、下线为3%。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体实施细则、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与企业活动,深入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建成15个仲裁庭、305家个基层调解委员会,创建209个“无欠薪项目部”。截至10月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万件、结案率98%,处置欠薪企业651家、追回拖欠工资1.09亿元。
(七)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速增效有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围绕基金管理、人事考试、职称评审等关键环节清除廉政风险。组建新一届局机关党委和“工青妇”组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成预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健全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动态增减机制办法,推广综合柜员制、网上预约服务,解决办事群众排长队问题。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5040.53万元,本年收入39213.84万元,本年支出40401.4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7.72万元,结余分配166.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34.17万元。
(一)2016年收入39213.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10.03万元,增长3.1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2,875.3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3.89
万元。
2.事业收入575.15万元。
3.经营收入/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1,288.5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万元。
6.其他收入4,474.87万元。
(二)2016年支出40,401.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96.63万元,增长8.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145.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万元,公用支出××万元。
2.项目支出29256.2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万元。
4.经营支出/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3,894.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14.63万元,增长9.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战略规划与实施1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十三五“规划编制专项资金。
(二)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重点项目建设奖金及考评费。
(三)行政运行(人力资源事务)48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5.51万元,下降56.98%。主要原因是2016年机构人员整合后原公务员局整体并入市人社局。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事务)44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51万元,下降25.16%。主要原因是减少储备中心改扩建项目支出。
(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06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87万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军转人数增加。
(六)博士后日常经费187.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补助经费功能科目从“引进人才费用”调整至“博士后日常经费”。
(七)引进人才费用2,358.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21万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新增ABC类引进人才补贴。
(八)公务员考核3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员表彰经费。
(九)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继续再教育经费功能科目从“培训支出”调整至“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
(十)公务员招考4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68万元,增长342.35%,主要原因是动用历年结转经费。
(十一)事业运行25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12万元,增长24.53%,主要原因是市考试中心和市引进人才中心2016年政策性增资。
(十二)其他人事事务支出55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5.57万元,增长214.43%,主要原因是新增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经费和高校毕业生省级创业资助项目经费。
(十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2万元,增长26.15%,主要是海峡青年节活动经费增加。
(十四)中专教育106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2万元,增长1648.12%,主要是一技师院、二技师院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增加,且部分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免学费资金功能科目从“技校教育”调整至“中专教育”。
(十五)技校教育381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4.19万元,增长19.18%,主要原因是一技师院、二技师院2016年政策性增资。
(十六)其他职业教育支出73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06万元,增长26.15%,主要原因是:一技师院、二技师院动用以前年度结转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免学费资金。
(十七)其他教育支出78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5.16万元,增长547.23%,主要原因是:二技师院新增二期扩建增地补偿款。
(十八)科技条件专项63.26万元,主要是数办拨入公务员信息平台建设进度款。
(十九)行政运行153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3.29万元,增长99.44%,主要原因是2016年机构人员整合后原公务员局整体并入市人社局,且2016年政策性增资。
(二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18万元,增长188.69%,主要是并入2016年机构人员整合后原公务员局东部办公区办公楼租金及物业费,另根据财政部专员办的督查报告调整市毕业生创业经费至本科目。
(二十一)劳动保障监察26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9万元,增长6.89%,主要原因是市监察支队2016年政策性增资。
(二十二)就业管理事务565.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68万元,增长38.35%,主要原因是市就业中心2016年政策性增资及增加创建文明城市奖金,新增就业中心一二楼大厅空调、吊顶更新改造经费。
(二十三)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7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71万元,增长165.62%,主要原因是市社保中心下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补助经费支出增加。
(二十四)信息化建设7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03万元,增长70.86%,主要原因是市劳动保障信息数据中心2016年政策性增资。
(二十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79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32万元,增长28.0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16年政策性增资及业务性专项支出增加。
(二十六)劳动关系和维权9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万元,增长8.17%,主要原因是市仲裁院2016年政策性增资。
(二十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9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69万元,增长61.07%,主要原因是市人社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6年政策性增资及业务性专项支出增加。
(二十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7.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6.4万元,下降73.57%,主要原因是养老制度改革,市人社局行政机关以及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改由市机关保中心发放。
(二十九)事业单位离退休20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4.35万元,下降77% 。主要原因是养老制度改革,市人社局下属全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改由市机关保中心发放。
(三十)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市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活动场所经费。
(三十一)就业创业服务补贴211.56万元(上年科目名称为“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31万元,增长263.19%,主要原因是新增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经费。
(三十二)职业培训补贴71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72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经费支出减少。
(三十三)社会保险补贴272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5万元,增长3.87%,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十四)公益性岗位补贴432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7.92万元,下降36.34%,主要原因是四城区社区服务协管员人员人数减少,且部分经费功能科目调整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三十五)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技师学院采购车铣复合中心、数控维修实训室、机器人实训室设备。
(三十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11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1.96万元,增长107.42%,主要原因是四城区社区服务协管员人员经费人数部分经费功能科目从“公益性岗位补贴”调整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部分经费功能科目从“社会保险补贴”调整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三十七)其他优抚支出15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5万元,增长26.25%,主要原因是53年底前参军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调高待遇。
(三十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6.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27万元,增长1.9%,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十九)计划生育服务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新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经费。
(四十)小额担保贷款贴息82.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66万元,下降57.61%,主要原因是2016年小额担保贷款业务萎缩。
(四十一)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0万元,下降55.56%,主要原因是引进福州航空飞行员、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人数减少。
(四十二)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万元,下降74.65%,主要原因是市监察支队劳动力市场整规经费功能科目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调整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十三)住房公积金254.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46万元,增长14.62%,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策性增资市人社局系统各单位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的支付。
(四十四)提租补贴8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2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策性增资市人社局系统各单位相应增加提租补贴的支付。
(四十五)购房补贴1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2万元,增长35.03%,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策性增资市人社局系统各单位相应增加提租补贴的支付。
(四十六)其他支出2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考试中心动用历年结余的业务性专项余额。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1.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减少1469.11万元,下降97.2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1.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减少1469.11万元,下降97.25%。主要原因是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剔除高龄人员过节费。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0.99万元,同比下降2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7.81万元,主要是自贸区人才论坛赴台湾费用。2016年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9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1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7%,主要是:该项目列支的出国批次减少、每次出行天数、费用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0.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30%,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公车使用,集中办公后致公车使用量减少,因此油费、维修费也随之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2.80万元。主要用于外地同级单位来榕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6批次、接待总人数338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40%,主要是:来访接待批次减少,接待地点安排在食堂,接待标准为工作餐。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71万元,比2015年增长15.15%,主要是:2016年市人社局系统在职人员净增加19人。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开展绩效自评的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为退休职工生活补贴、五城区交通警辅人员经费、对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社保社保补贴、城居保市级财政补助、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专项经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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