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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回应以房养老:政府仍将会主导保障基本养老

2016-09-28 17:20:02 无忧保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有关“以房养老”内容,引发舆论关注。发展养老服务就是只发展“以房养老”吗?政府对发展养老服务不管了吗?《意见》对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有无系统安排和全面部署?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民政部有关负责人。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意见》提出要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行政许可和登记机关要核定其经营和活动范围,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

  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意见》要求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意见》提出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锄制等原则,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政府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方面要发挥主导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上发挥基础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支持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这明确了政府与市尝政府与社会的定位与分工,既是对以往经验的科学总结,也为今后工作提供了必须遵循的方法和路径。

标签:   以房养老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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