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为此上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工伤认定维权工作中,积极推行“一二三”制度,为该区企业因工受伤人员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从近几个月实行的效果看,各方反映良好。 “一”即是凡第一次前来咨询有关申请工伤认定政策的单位或个人,具体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讲明政策、申请工伤认定应注意事项、需提供的材料并及时发放《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即是凡第二次来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单位或个人,工作人员应当场检查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下达受理通知书。 “三”即是结案。凡已受理的工伤案件,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该局的服务承诺,及时办理,保证在此环节中申请方能领到工伤认定结论书,不会因工作失误而使申请人再跑第二趟。 在日常工作中,该区还坚持以首问责任制、及时兑现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确保“一二三”制真正落在实处。(上城 刘开宏) |
上城区劳动保障局工伤认定实行“一二三”制(200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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