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那么广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下面由金柚网小编为您介绍。
广州稳岗补贴将出台 稳岗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今后,在广州参加了失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可以申请获得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的“稳岗补贴”,标准为上年度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五成。昨日,《广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在广州市人社局官网对外征求意见。
广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和作用,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1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在本市参加了失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政策适用于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所有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
二、申领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裁员率”是指该企业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与年平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之比。其中:“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月份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加上1月至12月份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年平均参保人数”是指1至12月份参保人数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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