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高至680元


为了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余杭区自2007年9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680元/月,较原来的每月525元增加155元,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本次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高至850元的同时,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也由原来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上调至80%,是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幅度最大的一次。9月至11月的失业保险金(包括医疗补助金)补发金额,将于12月底前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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