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拱墅区编委[2005]16号批文,拱墅区成立了劳动仲裁院。这是该区解决当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效能、快速便捷地化解劳动纠纷、降低社会成本一条新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和仲裁员队伍职业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维护该区和谐劳动关糸和社会的稳定。(拱墅) |
拱墅区成立劳动仲裁院(200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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