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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增至12档 办档次变更须在2月底前

2016-10-09 08:00:09 无忧保
    半岛都市报1月27日讯(记者 刘雪莲) 记者27日从市社保局获悉,自今年起,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9档增至12档,原缴费档次取消或需要调整的参保人员,须在2月底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社区居委会或直接到街道(镇)保障中心,办理缴费档次变更登记手续。部分逾时未办理的人员,其缴费档次将作统一调整。

  目前,岛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进入一年一度的集中缴费期,自2014年1月1日起,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仅限低保(含五保)家庭成员选择。

  为了不影响参保居民正常缴纳本年度保险费,在3月份集中缴费期前,对原选择每年100元、200元、400元缴费档次,且未申请变更新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其缴费档次将统一调整为每年300元。原其他缴费档次与新缴费档次一致的,将予以保留不进行调整。

标签:   保险养老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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