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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人社局多举措夯实节前建设领域防欠薪工作

2016-10-12 08:00:12 无忧保

  今年11月30日上午,一串急促的铃声打进了拱墅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办公室。电话那头焦急的传来了一句“有人要跳楼,你们赶快来。”工作人员顿时惊出一身冷汗。经初步了解,打电话的是田园牧歌项目部一名工作人员,当时,正有40余名民工因讨要工资在项目部门口聚集,情绪激动,现场还有10名民工爬上了一座在建大楼的楼顶,扬言要跳楼。接报后,拱墅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启动应急保障机制,迅速组织监察队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联系联系区公安、住建、信访、半山街道等有关部门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监察队员认真倾听了民工的诉求,对在场民工进行耐心劝导,欲跳楼民工按序下楼,事态得以控制。待民工情绪逐步稳定后,我监察队员第一时间与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详细了解欠薪情况。经查,该项目因项目开发投资方未按期兑现工程款,造成拖欠99名民工工资113.764万元。监察队员与项目进行核实以后,责令该项目部尽快支付拖欠民工的劳动报酬。该项目部在我监察队员的监督下在一周内完成了拖欠民工工资的发放。民工们异口同声的说:“感谢拱墅区监察大队的帮助,赚的辛苦钱终于拿到手里了。”
  一直以来,建设领域企业是发生欠薪案件尤其是群体性欠薪案件的重灾区。今年受房地产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经营成本上升、要素制约加大等因素影响,拱墅区建筑企业拖欠工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案发形式、案发数量、欠薪主体上均呈现出新特点。截止11月底,拱墅区累计受理建筑类企业劳动纠纷投诉案件96件,涉及劳动者人数3610人,涉及金额13649.28万元。受理建筑类企业群体性欠薪案件34件,涉及劳动者人数3223名,为劳动者追回欠薪13649.28万元。先后组织实施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劳动用工及社会保险等6次专项检查。

“行业化”管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优势

  引入监管力量。在防治建设领域企业欠薪案件中,该区探索性引入行业化监管力量,明确建设单位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负监管责任,并明确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职责。严格制度管理。一方面强化实施工程开竣工具结、农民工工资公示等制度,另一方面强化工程招标、项目承包、劳务用工等方面的管理,全方位健全“主体明确、部门联动、网格管理、快速响应”的防欠薪处置机制和实施方案。

“网格化”监管,实现动态监控全覆盖

  组建形成区、街道、社区纵横全覆盖的“网格化”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每个网格负责承担建筑企业用工信息采集、预警排查等工作职能,及时掌握建设领域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通过采取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法,将建设领域行业中曾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及时向劳动者发出欠薪预警,对网格内建筑类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有效发挥劳动保障监察“110”社会应急联动平台功能,确保发生紧急欠薪案件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

“前置化”巡查,狠抓欠薪源头治理

  联合住建、公安等职能部门,通过主动巡查的方式在源头上加强对建设领域企业劳务用工上的监督治理。开展劳动监察进楼宇、人力资源干部联谊会、劳动关系调解室等“一服务两平台”建设,将防欠薪工作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预防。严格落实“建筑装饰企业工资专管员制度”,完善建筑装饰企业职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两表一册”工作制度,强化企业日常劳动用工监察检查。

“全天候”预警,主动预防欠薪隐患

  完善建筑领域企业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依托区、街道劳动监察队伍力量,加强区、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2个举报投诉受理点值班力量,区本级举报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对欠薪突发和群体性事件60分钟现场快速应急响应,基层调解个体欠薪问题1天内回复,群体欠薪问题7天内解决。健全信息预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对区属政府投资工程的各建设单位建设情况和施工单位履约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有较大欠薪隐患的政府投资工程,及时组织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程款拨付、加快审计进度等问题,对工程联系单中涉及农民工工资部分的款项提出优先拨付的方案报区政府,确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行联合处置,确保将欠薪消灭在萌芽状态。

“模块化”整合,发挥职能部门聚合优势

  完善防欠薪“一办五组”工作联动机制,发挥相关职能部门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协同处置功能,建立建筑领域企业防欠薪工作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健全欠薪情况信息日报制度和欠薪及处置情况“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辖区企业的欠薪情况。建立政府投资工程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建设工程特别是区属政府投资工程的欠薪监管力度,将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与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相结合,提倡在政府投资工程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中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作为有社会责任企业的评审条件。

“准入式”把关,建立欠薪“黑名单”制度

  实施建筑市场准入机制,建立健全建筑领域企业欠薪“黑名单”制度,对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10万元以上、年度拖欠农民工工资2次以上、拖欠超过1年、造成群体性事件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等行为之一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以讨薪为由煽动农民工讨要工程款的建筑业企业,以及以上情况中存在失责行为的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监理单位及个人均列入欠薪“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企业一律不给予参加评优评先及各类奖项,依法给予暂停资质升级、暂停参加区建设领域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通报批评、信用扣分等处理。

“典型化”引导,提升防范欠薪舆论氛围

  加强舆论引导,对建设领域企业发生的欠薪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抢占先机,不给各种谣言传播空间,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在建设领域企业中积极开展以“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为主题“双爱”活动开展,大力倡导企业主善待员工、依法经营。努力营造以和谐用工为荣,违法欠薪为耻的劳动关系和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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