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宋村乡下前山村村民夏长花这几天也特别高兴,原来,今年10月份她从淳安县社保中心共领到了新农合二次补偿金7866元,其中2006和2008年度均得到封顶补偿。
像王丰厂、夏长花这样能领到二次补偿的受益农民今年在淳安共有26889人,他们分别领到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的二次补偿金,补偿金额总计1085.54万元,人均受益403.7元。
淳安县自2004年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新农合覆盖面不断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和受益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县新农合制度已覆盖所有乡镇、村,参合农民360161人,加上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已达98.5%以上。
为切实提高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使广大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今年8月份,县政府又制定出台新农合二次补偿制度。据介绍,淳安县新农合二次补偿制度主要就是县财政从历年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中安排近1100万元,对2006年7月至2008年期间获得住院(含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后仍有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参合农民(2006年度至2008年度期间城镇“三无”对象及2008年10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不属于二次补偿对象)进行二次补偿。补偿起付线为零起付,补偿基数为新农合可报医疗费用减去已报医疗费用,补偿标准为10%,补偿封顶额2006年度为1500元/人,2007年度为3000元/人,2008年度为5000元/人,若参合农民在三个年度中均符合二次补偿条件的,每年都可享受二次补偿金。
淳安县枫树岭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余允球接手新农合工作已有五年之久。谈起新农合,他明显有些激动。他说:“刚开始由于农民对新农合了解甚少,自愿参保积极性很低,为了保证较高的参合率,我们工作人员不得不挨家挨户进行宣传、说服工作。现在经过了四五年的阳光运作,许多参保农民都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参保积极性越来越高了,像我们镇参保率达到了近99%,最近一些父母亲都表示要给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参保呢。”
“二次补偿提高了新农合的基金使用率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最大限度缓解了我县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采访中,淳安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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