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社会保险法》是一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12月28日向社会全文公布了《社会保险法(草案)》及关于《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修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通知指出,《社会保险法(草案)》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草案》在广泛征求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后,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希望社会各界就《社会保险法(草案)》广泛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可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可直接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100805),或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
根据有关安排,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将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和各有关方面人士对《社会保险法(草案)》的意见。2009年2月15日前,意见汇总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文件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2008年12月30日
《社会保险法(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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