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缴纳行为,确保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富阳市地方税务局和市劳动保障局于将联合开展社会保险费清欠专项工作。清欠范围和对象为:2008年5月底前欠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所有单位。
此次清欠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通过自查,发现欠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的,在6月30前根据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渠道,对欠缴或少缴的社会保险费向各地税所、直属分局或市社保中心缴纳。第二阶段,自查结束后,从7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费清欠专项检查,发现有逾期仍不缴纳欠费的,有关部门将依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规定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处以相关罚款。
富阳市将开展社会保险费清欠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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