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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杭州“众创十佳”认定工作启动

2016-10-23 08:00:12 无忧保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热情,培育创业文化,决定开展2015杭州“众创十佳”认定工作
  “众创十佳”认定项目分四类,包括“十佳创业者”、“十佳创业导师”、“十佳创业服务机构”、“十佳创业公益活动场地”。
  “众创十佳”认定条件分别为:创业者,在市区注册成立3年以内、吸纳就业3人以上的创业组织(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项目具有“互联网+”元素,富有创新性和正面影响力。创业导师,在创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号召力,积极参加各类创业创新服务活动,热心公益,指导创业人才在市区注册成立创业组织3家以上,帮助创业组织完成融资3次以上。创业服务机构,在市区创办1年以上的创业孵化园、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投机构、创业媒体、创业社群、第三方中介(包括法律、财务、营销、人力资源等)等服务机构, 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为创业者提供各类创业创新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近一年开展各项创业创新服务30次以上,累计服务人次500以上。创业公益活动场地,在市区提供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用于论坛、展会等创业交流用途的免费活动场地,近一年向创业者开放场地30次以上。符合认定条件的创业者、创业导师、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公益活动场地,从中各择优认定10个。
  参加认定可通过申报或推荐的方式。申请者在2015年11月16日前,通过关注添加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杭州人社”申报或由各区人力社保部门推荐、提交相关证明资料(推荐的由各区人力社保部门代为在“杭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11月11日起开通微信申报通道,采取两种方式:
  方式一:关注“杭州人社”,回复“1”进入“十佳创业者”申报通道;回复“2”进入“十佳创业导师”申报通道;回复“3”进入“十佳创业服务机构”申报通道;回复“4”进入“十佳创业公益活动场地”申报通道。
  方式二:关注“杭州人社”,点击下拉菜单中“信息查询”,再点击“众创十佳”,进入相应的申报页面。
  11月20日0点至11月23日24点由市民在“杭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对报名者和推荐对象进行投票。11月24日前由杭州市“众创十佳”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邀请专家学者、企业家和投资机构负责人组成专家评审组,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评分和投票情况综合得分排名,认定“众创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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