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畅通监管渠道。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将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申报条件、法律依据、申报材料等内容在网上对外公开,杜绝审批事项未公开或不公开,为暗箱操作、权力寻租预留空间的问题。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放置意见箱征求群众意见,在办事窗口放置电子服务评价器接受群众评价,悬挂大屏幕显示器,公布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工号,实时显示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办事效率,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评价权。
二是加强内部监管。设置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值班主任,每天对各办事窗口的行政审批行为实施跟踪督查。强化考核考评,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情况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明确评分标准,规定奖惩条件,每月汇总通报,今年来已根据考核办法奖励4人次,惩处2人次,收到表扬信3封。建立责任追究制,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违规审批、由于作风拖拉、推诿扯皮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等问题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规范审批行为。推行电子监察,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监管作用,所有办事项目实行统一受理、网上运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审批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实现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由事后监督向实时监督,阶段性监督向全过程监督的转变。建立复审机制,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退休人员工龄变更重新认定等容易引起争议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交值班主任复审,未经复审擅自办理的,将根据考核办法予以扣分。执行重大审批事项集体会审制,对行政审批疑难问题进行定期研讨,在相关业务处室参加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加监察室、法规处参与讨论,并制定会议纪要留存,做到层层监督,层层把关,减少差错。
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是确保行政审批工作高效运行的关键,对实现行政审批规范化,提高行政效率,制约权力的滥用起到积极作用。今后,市人力社保局将继续强化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法监督、纪律监督和程序监督,探索监管手段,提升监管实效,以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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