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在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参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我市于4月份集中对部分企业实施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这是继2008年以来第 三次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本次减征范围为我市境内除金融、电力、通信、石油石化、烟草、房地产等六类行业及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所有企业,减征项目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减增额度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60%减征,基本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全额减征。
据统计,本次对部分企业实施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共计减征企业社会保险费1412.35万元,惠及2486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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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第三次实行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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