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和生活补贴费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桐庐县政府于日前下文通知调整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和生活补贴费标准。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由110元/年提高到150元/年,生活补贴费由40元/月提高到63元/月。节日慰问金150元/年具体安排为春节60元、端午节40元、中秋节50元,其中春节慰问金已于今年1月底前发放到位。目前,该县社险办正在积极准备,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调整及补发工作,确保在3月份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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