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重点是要健全完善集体协商制度,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制度保障。杭州市政府制定颁布了全国第一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地方性规章,通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这一渠道,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对维护职工经济权益,推进和谐创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今年8月,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对全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县(市)、各用人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实施《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切实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自2005年市政府出台《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后,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会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企业主充分认识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主动下企业指导工作,使企业职工工资分配管理和职工工资收入支付真正做到了集体协商,职工收入也随着工资协商机制进一步得到增长。在这次全市工资集体协商专项检查中,共抽查了36家企业,职工工资均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有所增长,近年来职工增资幅度最低增长了4%,最高增长了24%,平均增资13%。杭州汽轮集团近三年人均增资万元,人均年收入近7万元。浙江新安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起企业的薪酬制度,对每个工作岗位的薪酬与职工代表反复协商达成一致,公司还专门给技术人员设立了每月100至700元不等的职称津贴制度,享受范围是工程师和技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杭州中亚机械有限公司计件制职工的基础工资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增长了100元,同时也对计件单价标准进行了协商。 在本次检查中,各区、县(市)建立工会的企业基本建立健全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这一渠道,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对维护职工经济权益,推进和谐创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至今年9月份,全市共有8821家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涉及职工81万人,比2006年末新增162家企业,涉及职工1.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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