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少儿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有何规定


为缓解少年儿童因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而造成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的状况,有效地解决我市少年儿童医疗无保障的问题,从今年9月1日起我市少年儿童大病住院医疗保障办法正式实施。据目前统计,本市已有8万余名少儿参加了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其中在校学生37874人,未入学儿童41451人。办理符合免缴保费手续的少儿1252人,占参保人数的1.57%。 新办法规定,少儿参保后可按规定享受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待遇,发生的符合少儿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由少儿医保基金和参保少儿按比例共同承担。少儿医保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10万元,超过10万元以上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以及普通门诊医疗费完全由个人承担。 需要住院治疗的参保少儿,可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少儿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就医,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通知书和《杭州市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凭证》直接办理住院手续。每次住院均设住院起付标准(三级800元、二级600元、社区及其他300元),其中应由参保少儿个人承担的比例列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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