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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建网络、强执法、抓双爱 ”三措并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016-11-03 08:00:12 无忧保
  今年以来,余杭区通过完善三级调解网络、加强监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双爱”活动等举措,不断健全联动调解机制,推进劳动关系源头治理,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级调解促和谐
  在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过程中,伴随着劳动争议的产生,案件受理量近年来也呈明显上升趋势。面对这一形势,在上级部门的有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余杭区努力探索建立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中,余杭区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以区域性调解为重点,着力完善“村、社区调解—镇、街调解—仲裁调解”三级调解网络,建立健全企业调解组织,形成多领域、多层次的联动调解机制。
  截至目前,全区1145家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为96.62%,成为劳动争议调处的第一道防线。
  据统计,2015年1-10月,全区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案件2481起,涉及劳动者15307人,涉及金额1.9亿元;区仲裁委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46件,涉及劳动者人数804人,涉案金额6164万元。
  实践表明,余杭区“村、社区调解—镇、街调解—仲裁调解”三级调解网络的构建,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形成了鲜明的“余杭特色”。
  监察执法保和谐
  余杭区人力社保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实现信息共享、整体联动,凝聚合力共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方面,依托联动强执法。严格落实“110”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快速化解矛盾,实现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欠薪案件“件件有跟进、件件有反馈”。今年以来,共参与涉及劳动纠纷的应急联动24次,其中,群体性事件占比70.8%。加强行政司法联动,联合公安部门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移送公安部门12起,通过行政司法联动解决群体案件6起。联合司法部门引入司法确认和解协议的模式,由其提供法律援助,区法院开通“绿色通道”,按程序进行司法确认,使职工工资问题快速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对建筑工地发生的复杂欠薪事件联合住建部门共同处置,充分发挥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从源头监管着手,由工程款到工资款抽丝剥茧、理顺关系,落实建筑工地民工工资问题,今年以来,已联合处置建筑工地欠薪群体事件67起。
  另一方面,网格管理助防控。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优势,以镇街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为基础,建立20个劳动保障监察大网格,将信息采集触角贴近全区各企事业用人单位,充分发挥关口前移、平台预警的积极作用,依靠基层力量开展防处欠薪工作,完成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547家,完成书面审查用人单位13615家,劳动监察案件网上录入率达到100%。响应推进社会治理大联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下沉监察执法力量,专门安排人员对应镇街(开发区),担当大联动网格联系人,配合联动镇街(开发区)各项工作,全力做到“一员多能、主动出击、联动有效”。
  “双爱”活动助和谐
  按照省市区的部署,全区企业纷纷开展各种“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实践活动,如各种文体活动、岗位技能大比武、职工疗休养、夏季送清凉、包车送职工回家过年等,这些做法既稳定了企业职工队伍,又营造了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今年,全区新签或续签集体合同345件(其中单建工会企业304件;联合工会企业41件,涉及企业856家),工资协议1899件(其中单建工会企业1585件;联合工会企业314件,涉及企业7134家),切实提高了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全区单建工会企业签订“双爱”共同约定书作为专项集体合同。共同约定书的签订,明确了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自觉履行协议内容,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通过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共同努力,在企业关爱职工方面,做到“劳动有合同、工资有增长、五险有保障、生产有安全、管理有民主、精神有关怀”;在职工热爱企业方面,做到“工作要敬业、技能要提高、经营要关心、纪律要遵守、维权要理性、身心要健康”。

标签: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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