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李某某等18人集体对某餐饮公司提起仲裁申请,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第一时间批准立案并指派专人组成合议庭负责处理。仲裁庭次日即分别召集申请人方代表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了解基本情况。据反映,本案系因企业经营面临困境遣散全体员工而引发,双方多次自行协商和经过投诉均未果。
仲裁庭判断本案请求事项虽涉及工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加班费等多项共50几万元,但申请人方的核心诉求是要拿到工资,本案具有调解解决的可能性。于是仲裁庭通知双方当事人两日后到庭,融合法理、事理、情理展开了耐心的庭前调解。11月4日晚7点左右,经过近5个小时持续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一揽子和解方案,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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