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我市启动2015年度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创建情况调查和成果展示工作

2016-11-04 08:00:12 无忧保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我市已于近期启动2015年度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创建情况调查,全市符合条件的大型、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可自主申报参加。
                 调查范围和对象
  经营范围为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四项重点业态的家庭服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其经营主业以及兼营的其他家庭服务业态为范围,纳入创建情况调查。
规模范围为全市大型、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其中,大型家庭服务企业(单位)为2014年12月末从业人数须达到700人以上,或者2014年度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单位)为:2014年12月末从业人数须达到100人以上,或者2014年度营业额100万元以上。
  另外,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或者在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2年以上且正常经营,具有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管理规范,依法通过工商、民政部门及税务登记机关年度审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未发生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情况。
                   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实行加盟连锁经营的企业还须提供特许加盟店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特许人与特许加盟店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复印件;本企业(单位)2014年度营业收入材料;本企业(单位)2014年12月末在岗的从业人员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参加调查的家庭服务企业经市级、省级家服办审核后,将报送全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汇总,并根据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吸纳就业人数等情况进行加权综合评估,有机会荣获全国家庭服务业“千户百强”荣誉称号。获得荣誉称号的企业届时将由全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向人社部网站、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中国劳动保障报农民工专版、家庭服务杂志等,统一组织开展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展示和宣传,并通过加强培训等方式扶持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进一步做大做强。
  请各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对照调查范围的规定自行评估后,积极参与调查,并于8月11日前完成申报。不明之处,请联系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沈波涛 联系电话:87258504 传 真:87232139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玉泉大厦508室

标签:   工作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