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规范创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快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步伐,富阳市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出台了《富阳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新出台的实施办法将惠及更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
放宽资助对象。首次将在富阳的普通高校在校生纳入到自主创业资助范围内;将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从原来的两年内放宽到五年内即毕业后五年之内在富阳市范围内创业的大学生都可以申请创业资助。(毕业时间为2008年及以后,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
提高贷款贴息。对于大学生资助创业申请的银行商业贷款进行贴息从原来的最高1万元提高到3万元。
提升资助等级。把大学创业无偿资助分为六个等级: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12万元。从原来最低1万元提高至2万元,从原来最高10万元提高至12万元。
加强申报管理。要求大学生本人担任法人,全职参与经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而且创业项目从事生产或者经营三个月以上才能进行申报。贴息贷款和无偿资助只能选择一种,对于已经获得市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动漫业发展、电子商务、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资助等方面专项资金的不再予以资助。
加强监督管理。对于获得项目无偿资助的,至资金拨付之日起半年内向市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递交资金使用情况的财务报告和项目运行情况报告。接受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创业资金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富阳市自2008年开始启动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工作。至今,先后组织十批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的申报、评审和资助,共有174个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获得资助,共计资助金额735万元。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内容涉及电子商务、家居建材、销售经营、金融服务、广告媒体、商贸流通、培训教育、中介服务、农业等20多个领域,项目总投资达8000余万元,直接带动就业680余人,创业带动就业效果逐步显现。
富阳市新出台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