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有利于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自觉性,是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掌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情况,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信用档案的重要手段。本次书面审查信息登记范围包括在杭州市的省属、中央属、部队属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除外),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各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驻杭办事机构,市、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上年度已在杭州市各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办理书面审查信息登记的其他用人单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
书面审查工作中,用人单位可就近向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领取《杭州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信息登记表》等资料,也可登录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站(http://www.zjhz.lss.gov.cn/ldjc)下载《杭州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信息登记表》,在认真分析自查、及时整改纠正的基础上,填写相关报表,按照属地原则就近报送有关材料,接受书面审查。对不按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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