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的实施意见》(杭人社发[2013]402号)。该意见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失业 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而出台的具体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试点时间截止到修订后的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之日;试点政策享受对象为参加失业保险(含参加过失业保险)且符合扩大支出具体项目规定条件的人员和单位;列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费支出范围的共有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等7个项目。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将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用足用好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政策,推动失业保险基金和财政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两轮驱动”,以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杭州市出台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政策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