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在原有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增设了参加职工医保的余杭籍企业职工可以在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三个月内自主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之间的参保转换,在医保覆盖层面上填补了参保群众医保待遇享受的真空期,同时也增加了参保群众参加医保的自主选择度。
截止目前,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含新出生儿童当年参保)为2634人,覆盖区内所有镇乡街道;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已达71.83万元,为参保群众待遇享受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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