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书面审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审查范围广,覆盖全区所有镇(街)和主管部门的各类企业;二是审查要求高,我区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要求,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进行审查。
通过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一方面不同程度地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提高了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使得用人单位由被动接受监察转为主动审查,起到了抓审查促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书面审查,采集了更为详尽的用人单位信息,为对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监管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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