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区委[2009]4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真实地掌握我区城镇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我区将于8月1日起至9月30日,对2009年7月30日前核发的《杭州市余杭区失业证》进行全面换证工作。
此次换证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符合换证对象的城镇失业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失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免冠照片两张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室填写《余杭区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表》,无社区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室或集体户口的,到所属镇乡街道劳动保障和民政办(科)办理。
下一步,我们将在换证以摸清失业人员底数、掌握其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实际失业人员开展就业培训、就业推荐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努力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
余杭区城镇失业人员换证工作8月1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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