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劳动者与本地劳动者,都是这个城市的主人,都是和谐社会的共同建设者、发展成果的共同享有者。而今,杭州正致力于打造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只有把农民工群体纳入和谐社会的总体布局之中,给他们足够的关怀、足够的帮助,让他们融入城市的文化和生活中,才能做到城乡和谐共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让全市人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为此,杭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了相关文件,要全面落实农民工生产生活“八个有”,为他们营造一个国内领先的良好创业生活环境,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共建:保障农民工在杭州和谐创业
授农民工生产生活的“八个有”中,“有收入”成为最为核心的关键词。毕竟,进城创业打工的外来务工者,首要的目的是赚钱、生活。而要想确保农民工“有收入”,让他们在杭州实现和谐创业,畅通就业渠道、解决收入问题,无疑是重中之重。
首先,必须加强城乡统筹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我市将积极争取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萧山、余杭和五县(市)中心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年底前萧山、余杭和五县(市)分别建立2个中心镇人力资源市场,努力将其建设为“外来务工人员之家”。
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制定全日制劳动合同文本、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文本、劳务派遣合同文本,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使用。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全面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研究《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和监督员队伍的作用,防止和纠正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规范企业依法用工。
提升农民工就业竞争力。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构筑农民工培训的社会培训网络。明年全年计划培训外省进城农民工4.2万人。
积极引导和帮扶本市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工作,发放《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出台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持政策,帮扶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推行“一户一岗”政策,促进农村低收入家庭增收。
努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偏低问题。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加强收入分配调控力度,推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掌握企业工资和最低工资执行情况,实行对企业工资支付的预警和监控,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活动不少于5次。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的专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农民工关于企业拖欠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查处案件结案率在96%以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共享:保障农民工享有品质生活
切实保障进城务工群体的主人翁地位,当然并不像“不再拖欠工资”那么简单。全面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的政治、经济、社会保障等各项待遇,正日渐成为各界的共识。在杭州这座生活品质之城,农民工生活的方方面面,将获得更多的关爱。
“有房住”:规划建设一批农民工公寓。杭州市将坚持市场主导、社会参与、政府适度保障和“只租不售”的原则,完成规划新建外来务工人员公寓20万平方米,优先向农民工出租。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主要在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多的区块进行规划,着力改善农民工工作居住环境。另外,还将加强出租房屋的规范管理。
“有书读”: 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杭州“好上学、上好学”。杭州市将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子女在杭就学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女入学享受同城待遇,在全市城乡实行义务教育免杂费的基础上,实现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交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借读费。还将加强农民工子女专门学校的扶持,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杭就学。
“有医疗”:扩大农民工医疗服务。杭州市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社区(村)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尤其在农民工聚居的城郊结合部,力争新建、改扩建更多社区卫生服务站,主城区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个站,改扩建5个中心20个站,改善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让农民工享有同城的医疗卫生保健。加大惠民医疗工作力度,完善惠民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大爱心门诊和惠民优惠措施。重点解决农民工就医难问题,努力为农民工提供更多优惠的医疗服务。并为农民工提供优质的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服务,做好农民工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有社保”:养老、医疗都有切实保障。一是贯彻落实《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出台两个《办法》的实施意见、社会保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扩大参保的覆盖面,提高参保率;落实农村居民参加两个基本保障制度的各项补贴,着重抓好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农民工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落实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民工“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办法的各项政策。完善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办法,降低缴费比例,进一步减轻农民工负担;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工作。另外,还将适时出台《杭州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条例》,保护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不受侵害,实现高温作业有保障。
“有救助”:建立农民工特殊困难救助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试行办法》,解决因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的救助问题。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将在我市主城区务工,实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农民工均纳入救助范围,符合条件的可获各项救助。同时,对患重症和遭遇意外伤害的农民工子女,由市慈善总会实施救助。合理确定两类救助的救助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及发放程序,强化群众监督机制,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监管,确保农民工在杭生活就业特殊困难“有救助”。另外,还将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
“有安全”:赚钱事小,平安是福。将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强化执法监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农民工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管理,畅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安全合法权益。另外,杭州市有望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资助资金,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杜绝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对农民工造成的伤害。
“有组织”:给农民工一根坚实的“脊梁骨”。将完善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党团组织和群众组织建设,尤其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在农民工有需要的时候,给予最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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