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我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了。”近日,家住富春街道柳溪村的华婆婆,高心地从市社保中心领到了自己第一笔农村居民养老金420.97元。自7月1日至今,富阳市已有106人办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经过审核后,已有37人自8月份开始可以领取每月196.86元至420.97元不等的养老金,其中年龄最小的刚满60周岁,年龄最大的已届69周岁。 根据建立“覆盖城乡、全民共享”养老保障体系的目标,富阳市于7月1日起全面实施《富阳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将广大农村居民也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 今年个人缴费额每月120.01元 据介绍,凡具有富阳市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或公寓化社会保障等)的人员,可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同时,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富阳市非农业户籍的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照上年度富阳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确定,个人缴费比例为15%,全部计入个人帐户;财政补贴5%,其中80%计入个人帐户,20%建立统筹基金用于调整养老金。 富阳市2007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601元,2008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1440.15元,即每月120.01元。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可按月、季、半年或一年缴纳,但当年费用应在年底前缴清,缴费标准按办理申报缴费时的缴费标准执行。
年龄不同,养老金标准不同 领取农村居民养老金的条件是: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 养老金标准根据个人帐户储存额和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其中,计发月数根据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时的年龄确定,年龄越大,计发月数越少,可领取的养老金标准越高。例如,按照今年的一次性缴费标准21602.25元计算,如果一位农村居民领取养老金时的年龄刚好是60周岁,他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那么他的养老金标准为每月196.86元;而如果他的年龄已69周岁,他的计发月数为65个月,那么他的养老金标准则达每月420.97元。 同时,养老金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结合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也就是说,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养老金标准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
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缴费 如果参保人员已年满60周岁但未满70周岁;或参保缴费至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15年;也可以在201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补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按照办理补缴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201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再允许一次性补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年龄已满7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居民个人免于缴费,可按不同年龄段直接享受一定额度的基本生活补助费。
富阳市首批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人员领到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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