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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字优先快发展,干字当头抓落实——2008年上半年富阳市劳动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2008年上半年,富阳市劳动保障局以统筹城乡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工作重点,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目标,其中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招工录用备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企业养老保险净增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净增参保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49%、110%、141%、128%、156%。 ▲统筹城乡劳动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三个突破 一是统筹城乡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取得突破。出台了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政策,深化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使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鼓励创业等各项就业援助政策惠及城乡困难居民,切实帮扶“4050”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 庭”人员就业。 二是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取得突破。制定出台了《富阳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和《富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配套政策。“两个办法”对原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被征地人员保障的参保条件、享受标准做了调整,新出台了城镇老年居民社会保障、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补助等政策,建立起“城乡统筹、全民覆盖、没有漏洞、不留空白”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 三是在统筹城乡的维权监察体系上取得新突破。在富春街道、春江街道、高桥镇、新登镇、场口镇等11个乡镇街道先行建立起劳动保障监察中队,11个乡镇街道分为17个网格进行管理,每个网格配备1名劳动保障协管员,8月起正式开展工作。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对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基本信息采集,了解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情况,帮助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提高服务水平上推进四项建设 一是推进中心镇劳动力市场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和发挥主城区劳动力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同时,积极推进春江街道和新登镇两个劳动力市场建设。新登劳动力市场8月份正式投入试用;春江劳动力市场预计12月底完成。通过信息网络,实现主城区与中心镇招工信息资源共享,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逐步构建起平等、统一、和谐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新环境。 二是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以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契机,规范劳动保障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落实政策性文件审核和公开制度,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主动参与方向转变。通过业务培训、举办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竞赛、开展送法下乡服务等活动,强化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普法教育,使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明显提高,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 三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老年居民社会保障、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等制度规定,及时对相关程序进行开发和完善,进一步优化“五险合一”信息系统。 四是推进劳动保障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机关效能革命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基层满意站所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职工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和自律能力,树立劳动保障部门新形象。 ▲在保障民生方面健全五个机制 一是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有针对性地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启用职业介绍信息管理新系统, 规范职业介绍行为,进一步建立起就业指导、推荐岗位和创业项目为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机制。上半年,全市共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13次,提供就业岗位1.2万个,进场交流6900余人次;举办“以创业实现就业、创业推动就业”为主题的创业项目展示会1次,有99人当场达成创业意向。 二是健全医疗保障管理机制。积极与卫生、民政、财政、人事等部门沟通,平稳实现原卫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职能和原民政部门管理的医疗救助职能的划归调整工作。通过专项监察、日常考核,强化基本医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管。 三是健全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机制。通过权力清单、流程优化、风险防范,进一步强化了社保基金专项管理,依法处理了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上半年全市收还企业安置费欠款46万元。 四是健全和谐劳动关系服务机制。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全面促进各类企业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规范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监察执法等行政行为,开通四川灾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欠薪追讨“绿色通道”,取消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是健全就业培训机制。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培训机构淘汰机制。实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高级工免费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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