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全市养老保障工作座谈会


4月29日至30日,市劳动保障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养老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着重围绕贯彻实施《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以及今年养老保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听取了各区、县(市)的汇报,并对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分管局长、业务科长及社险办主任和市社保局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市劳动保障局邹午副局长参加会议并讲了话。 会议认为,各区、县(市)对今年的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普遍重视,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任务落实进展顺利,至4月末,不少区、县(市)扩面任务已完成过半,其中个别城区已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在贯彻实施《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方面,各区、县(市)政府高度重视,萧山区、余杭区及部分县(市)已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但从全市情况看,总体进度还不平衡,个别县(市)的工作相对滞后,至今尚未出台相关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在听取了各区、县(市)的工作情况汇报后,邹午副局长指出,《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的出台实施,标志着我市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步入了新的阶段。一是体现了我市养老保障在制度安排上由过去侧重于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特定群体的保障,转为面向全社会各阶层的保障;二是从注重对部分人群保障水平的提高,转为面向全民,特别是社会困难人群保障水平的整体提高;三是更加注重保障制度的公平。作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如何提高养老保障办法的制定、理解和执行能力,邹午副局长认为,在各项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政策制定的要求是最高的,目前至少有几个方面需要考虑和总结。一是研究制定养老保障政策仍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做到可持续;二是要考虑制度、政策的综合平衡;三是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上要适当体现一定的开放性和政策弹性,如继续缴费、农民选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四是要注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各部门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协同能力。 针对当前工作的实际,会议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养老保障工作,把贯彻实施《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抓住重点,尚未出台养老保障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要抓紧时间,争取尽快出台。已经出台相关政策的要认真抓好宣传和落实,把该做的工作做到位。与此同时,要重视信息系统和业务规范建设,不断提高养老保障的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养老保障办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和养老保障年度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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