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0月,萧山区净增工伤保险参保人员122081人,到10月底,全区累计参加工伤保险的总参保人员达376196人,完成杭州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6%。至此,萧山区提前两个月完成了杭州市下达的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任务。
今年,杭州市下达给萧山区的工伤保险工作任务为:全年净增工伤保险参保人员11.52万人。面对工伤保险原来参保起点高、继续推进难度大、工作目标任务重的严峻形势,萧山区劳动保障局专门召开班子会议,对此专题进行研究分析,形成了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的初步方案。同时,该局专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镇街和企业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充分吸纳合理化建议的基础上,该局又与区级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和沟通。最终出台了5个有关工伤保险扩面的政策性和操作性文件,并召开了全区工伤保险扩面动员大会,推动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的落实。
今年以来,萧山区采取了六项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一是分解目标任务。在扣清各镇街和各企业主管部门所属企业2006年底总职工人数的基础上,按80%的比例核定应保人数,减去各单位2006年底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再按60%的比例核定2007年工伤保险净增目标数。在此基础上,将工伤保险净增目标数下达到各镇街和各企业主管部门,并列入区委、区政府年终百分考核。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萧山区劳动保障局成立了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的四个工作小组,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深入各镇街和企业,落实工伤保险扩面的相关工作。各镇街和各主管部门也相继把工伤保险扩面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专门人员。从而,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层层落实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制高风险行业参保。把工伤保险扩面的重点放在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对区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按工程造价千分之1.1的比例,在项目中标后一次性收取工伤保险费。同时,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暂停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直至其办理参保缴费为止。
四是允许单项优先参保。针对使用流动性较大的外来农民工和季节性用工的企业,实行优先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即允许企业在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保持相对稳定,每年略有增加的同时,优先为未参保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五是实施小额工伤认定放权。在全区各镇街全面推行小额工伤事故委托认定办法。规定凡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只需门诊治疗(含三天内出院的留观治疗),且工伤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人员,其工伤的受理和认定均委托各镇街及主管部门办理。这一做法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办理工伤认定,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促进了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六是实行限期参保办法。对在10月仍没有为未保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企业,从10月份起统一将未保职工列入工伤保险实施范围,并通过地税部门按核实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全额征收工伤保险费,督促企业为未保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确保了工伤保险扩面工作落到实处。
萧山区提前两月全面完成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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