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解,原来这40多名民工是小包工头小占带来康桥镇为吴家墩农居点某建筑公司承包的7栋房子做粉刷工程的,现在工程已经接近尾声,有些民工负责的项目已经结束准备回家,但是因为工程层层发包,小包工头与公司项目经理之间因为签订的所谓承包合同的付款期限发生了纠纷,而小包头又无经济能力先行垫付民工的应得工资,民工无法及时拿到辛苦钱。
了解了大致情况后,康桥监察中队在联系该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吴某某未果后,迅速与吴家墩村联系,通过村继续联系寻找该项目经理,同时立刻向拱墅监察大队求助,同时通过信息查找与该建筑公司杭州分公司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责成其委派人员在当日内赶来参与调解工作。
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项目经理吴某某在下午3点赶到了康桥劳动保障站,康桥镇及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通过对其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并帮助其确认40余民工的确实身份并计算清楚个人工资所得后,督促他和小包工头一起表态并与民工达成了工资支付协议。五天内在总共21万工程款内划出近20万将所有民工工资结算清楚,在6月11日当天晚上迅速筹集4万余元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当场将确实有困难要马上回家的民工工资结算掉,同时给其他民工发放一定的生活费用让他们安心等待工资资金的到位。这时已经是晚上的8点多了。
6月11日—6月16日,康桥镇监察中队对当事人进行了协议履行情况的全程监督,直到所有民工工资结清,踏上回家的路。
这样,通过劳动监察网格化高效率的办案速度,一起群体投诉的工资拖欠案件在5天内就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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