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改变每到年底,都是建筑业企业劳动纠纷投诉高峰的顽疾,更有效地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真正彰显公平、公正、和谐的劳动关系,同时也是贯彻执行省劳动保障厅、市劳动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2006年11月16日,由区劳动保障局、区建设局、区总工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四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区天元建设等四家建筑企业,进行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 通过一天的联合检查,发现被查的四家建筑企业普遍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具体有合同已到期,但企业未及时与员工续签;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二是工程项目部没有务工人员花名册、考勤登记表、招用人员花名册等三本台帐。三是超时加班现象较为普遍。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下达了询问通知书和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存在问题的企业下周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受处理。(上城 刘开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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