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2006]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促进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现再就业优惠政策多,可操作性强,该区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新一轮再就业政策宣传:一是学习掌握政策。召集区再就业联系会议成员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抓住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有利契机,进一步促进该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水平;二是扩大宣传政策。该区在《拱墅通讯》和社区(村)宣传栏上广泛宣传《实施意见》,使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的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社会氛围,让广大群众及时受利受慧;三是培训掌握政策。该区分批举办各镇、街道社区书记(主任)、劳动保障站、室工作人员和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实施意见》培训班,重点培训掌握针对就业困难人员、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失土人员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以及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优惠措施,进一步激励企业更多地安置困难人员就业。(拱墅区 郭仕义) |
拱墅区三项措施加强新一轮再就业政策宣传(2006-08-17)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