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01年开始在全市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来,在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在中央和省还有更多的法律法规出台前,我市为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保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协商程序和要求作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以指导各类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普遍性法则,建立切合我市实际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已有8300余家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004年为6000家企业,比上年度增加了40%。进一步促进和加强了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杭州 张向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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