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街道、社区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全区充分就业的目标,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近日,下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总结上半年8个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劳社[2005]30号),对全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目的、内容、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等作了明确规定。 《意见》要求各街道、社区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做到机构、场地、人员、经费、职责“五到位”;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措施,安排创建工作的进度表;开展职业介绍,因地制宜地挖掘岗位潜力,建立岗位开发的联动机制,创造条件建立岗位开发储备库,同时大力拓宽就业渠道,培育和发展就业市场,积极举办劳动力专场招聘会,加大再就业安置力度,努力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再就业目标任务;拓展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愿望的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做好组织工作,提高他们参与市场就业的竞争能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建立社区就业援助网络,建立帮扶计划和详细的帮扶台账,对有求职愿望并具有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当年至少提供三次以上就业机会,上岗后对从事岗位工作情况实行跟踪服务;强化动态管理,社区做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双失业及其它特别困难家庭底子清,各项服务记录台账健全完善;促进就业服务,建立具体化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 通过开展以上工作,充分就业社区要按照区政府下达的当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社区以街道分解目标任务),实现新增就业岗位开发完成率达到100%;对辖区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推荐率达到100%,安置实际人数达到辖区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的95%(不包括隐性就业人员、有能力无求职愿望人员、有求职愿望无劳动能力人员、三次以上推荐介绍本人不愿意就业人员、失业证件有效期满人员);新增失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初登记后参加就业前适应性培训率达到100%;有培训要求并培训登记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率达到80%以上;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有参加创业培训愿望人员的创业培训率达到60%以上,通过再就业培训后的再就业率达到70%以上。下城区劳动保障局将会同全区8个街道定期组织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检查考核,每年评比一次先进,对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数在1000人以下的社区,当年再就业人数达到“创充分就业社区”考核标准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社区,当年再就业人数达到“创充分就业社区”考核标准的,给予一次性10000元奖励,并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作为创建星级社区和年度社区达标考核的评比依据。 (下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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