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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新举措


近年来,我市乡镇(街道)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实现了全覆盖,不少乡镇(街道)在建立劳动争议基层调解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并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同时乡镇(街道)调解工作也存在标准不统一、流程不规范,缺少专业的管理和指导,个别乡镇(街道)不知道日常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如何开展,没有尽到源头管理的作用,有的把矛盾上交,致使我市劳动争议案发率较高,对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及平安杭州的建设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因此,我市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后制定并下发《杭州市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台账》,完善提高基层调解工作效能,切实做到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工作台帐”明确:乡镇(街道)辖区内企业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后,可向所在乡镇(街道)即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且其必须受理;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乡镇(街道)领导,日常工作接受所属区、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导;其日常办事机构一般设在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由相关负责人兼任该办事机构负责人。 “工作台帐”要求: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必须承担对辖区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日常组建、指导、服务,对辖区内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同时要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以第三方身份介入辖区企业共同参与调解的工作新模式,作为提高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公信力的突破口。 “工作台帐”为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的规范化,提升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别设计了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程序、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员行为规范、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要求、劳动争议调解程序示意图以及调解文书样式等。 同时为提高基层调解工作效能,“工作台帐”中明确将乡镇(街道)全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案发率、调解成功率、劳动争议调解是否有场所、有专人、有设备、有制度、有台帐等六个方面进行测评,结果将与“平安杭州”、“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等省、市考核工作挂钩。 目前,此“工作台账”得到省调解仲裁管理机构的高度肯定,“工作台账”将纳入全省开发的调解仲裁信息系统在省内推广,杭州市总工会也将全力配合并作为其2014年重点工作在杭州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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