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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劳动保障局“强技能、抓和谐、严执法”

2016-11-20 08:00:10 无忧保
  今年以来,余杭区劳动保障局紧紧围绕全区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通过挖掘技能开发潜能,为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持;通过营造和谐劳动氛围,为转型升级提供环境支持;通过建立执法倒逼机制,为转型升级提供管理支持。“强技能、抓和谐、严执法”,已然成为劳动保障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着力点”。
  一、挖掘技能开发潜能,为转型升级提供人才保障
  大力实施“技能开发”项目,进一步缓解部分行业“技工荒”现象,为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提供人才要素保障,做到“政策再落实、质量再提高、队伍再壮大”。力争2012年实现企业技能人才培训4000人,高级工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培训2000人的目标。
  1.严格落实技能培训政策。围绕全区构筑现代产业体系的目标,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技能培训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提高技能人才培养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绩效。建立企业自主培养技能人才的机制,强化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主体意识。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的直接认定工作,进一步拓宽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途径。严格执行定点培训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净化技能培训市场,激发培训机构的积极性。
  2.着力提高技能培训质量。树立“质量是第一生命线”的培训意识,进一步督促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技能培训有关课时、内容等规定。全面推广“订单式”培训模式,实现培训工作与市场需求的无缝对接。探索建立培训效果跟踪制度,对培训效果进行“市场监测”。全面执行职业资格证制度,严把技能鉴定关,切实提高证书的“含金量”。规范化建设教材库、师资库、试题库和考评员库,努力发挥“四库”在提高技能培训质量方面的作用。
  3.努力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打破部门和行业限制,实现技能人才培养的全区统筹,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合力充实全区技能人才库(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切实深化校企合作模式,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互通有无、共同发展。以创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成功为契机,着力发挥区技工学校的龙头作用,进一步扩大示范专业、品牌专业的影响力,服务区域经济和本土经济的发展。
  二、营造和谐劳动氛围,为转型升级提供环境支持
  努力实施“和谐劳动”战略,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为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提供优质的环境支持,做到“就业更充分、保障更全面、劳动更和谐”。2012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0.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0.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0.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的目标。到2012年底,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各类养老保障参保人员达到70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7万人);各类医疗保障参保达到90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4.5万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别达到33万、44.5万和28万人。
  1.持续保持充分就业状态。以充分就业城区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着力提高充分就业状态的持续性。将失地农民、军转干部、高校毕业生和失业人员等人群列为就业促进工作的重点,切实维护他们的就业权利。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扫除“零就业”家庭。强化政策落实和就业培训,提高上述人群的就业能力。全面落实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缓、减、补”政策,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2.努力优化社会保障待遇。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巩固“社保全覆盖”成果。进一步夯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征缴工作,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强化各类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基金的使用。继续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制度衔接。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探索建立养老待遇、特殊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等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调整机制。
  3.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发展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区委[2011]63号)。强化“两金一网格”制度,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绩效考核,进一步发挥监察员、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劳动争议协调机构的调解功能,提高调解结案率,增强争议处置的和谐因素。全面试行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的联动协调机制,强化执法与准司法行为的衔接,共同做好纠纷的“定纷止争”工作。
  三、建立执法倒逼机制,为转型升级提供管理支持
  严格落实“雷霆执法”行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力度,打造“无欠薪”品牌,增加违法用工成本,促进企业提高转型升级的主动性。2012年,实现中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工资权益长效保障的基础性目标。
  1.严厉查处违法用工行为。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尤其是强制性规定),增加其违法用工成本。严厉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骗取社会保险费、拖欠或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从重执行行政处罚。加大与侦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衔接,着重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保险费诈骗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强迫职工劳动罪等违法犯罪行为。
  2.努力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原则,在行政执法中融入更多的教育和服务因素,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继续开展“HR移动门诊”活动的基础上,实行中层以上干部与企业结对帮扶制度,与企业管理人员面对面共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健全12333咨询系统,根据咨询热点适当调整“科长接听周”制度,着力提高接听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网上办理”和“留置办理”,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办理各项业务。
  3.加强典型案件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对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正反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在法律框架内合理降低成本。利用短信群发功能,将劳动保障类新出台的法律规定,以简明扼要的表述直接传达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HR培训,解析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广优秀经验,着力提高培训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度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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