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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建德市城乡居民医保补助由260元提至350元

2016-11-20 08:00:10 无忧保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2011年医改工作目标任务和杭州市医保市级统筹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从2012年起,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260元提高到350元,并实现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具体来说,明年城乡居民医保总筹资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个人缴纳150元,市级及以上各级财政补助350元。在缴费标准提高的同时,待遇也大幅提高,呈现出“三升一降一调整”的新亮点。
  一是提升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各类医院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费报销比例均比上年提高10%以上。即定点二级及以下医院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从40%-60%统一提高到70%,定点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从40%提高到50%,市外非定点的非营利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从30%提高到40%。
  二是提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的定额报销标准:从每人次顺产400元、剖腹产800元提高到2012年的每人次顺产600元、剖腹产1000元。
  三是提升0-14周岁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住院报销比例:市内外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按80%比例报销。
  四是降低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市内乡镇医院由500元降低到2012年的300元。
  五是调整医保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连续缴费3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医保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1万元,其他参保人员调整为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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