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统一部署,2012年度名胜区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工作于10月17日至12月20日期间进行,涉及名胜区城乡居民约4000人。14日上午,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召开名胜区城乡医保参(续)保工作会议暨医疗保障政策业务培训,动员部署城乡医保参(续)保缴费组织实施工作。
会上,区医保办负责人对开展参(续)保工作作了具体布置,并系统培训了经办业务操作实务及注意事项。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人到会做动员讲话,要求街道、各村(社区)劳动保障站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熟练掌握政策、做好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发动、提供代办制服务入手,全力推进参(续)保缴费工作,实现应保尽保,真正让惠民医保政策惠及景区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现行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设1200元和800元两档,市区财政根据城乡居民所选缴费档次分别给予800元和600元的参保补助。其中,辖区100余名持证(困难证、残保证、二级以上残疾证)困难人员、农村五保户、“三无”人员、低收入农户、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参保。
名胜区201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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