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


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临安市核定2011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11.8元,比去年的840元高出71.8元。对符合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其计发的月基本养老保险低于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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