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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送政策 答疑解惑助发展

2016-11-21 08:00:12 无忧保
  “2008年以后,企业在与劳动者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只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企业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却不辞而别,给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企业应该如何进行追溯赔偿?”,“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的可适当延长,请问适当延长如何确认?”,“生育保险能否做些改革,不论生育前后,只要交满若干个月就能享受保险待遇。”这些问题和建议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政策座谈会上提出的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为服务企业,助力企业发展,日前,由杭州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市劳动保障局与若干用人单位召开政策解答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劳动工资处、工伤生育保险处、劳动争议仲裁处、医疗保险处、培训处、退管处负责人和市民之家劳动保障窗口负责人,以及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市燃气(集团)公司等17家用人单位,市建委下属杭四建、昆仑建设等4家用人单位。
  在座谈会上,用人单位发言踊跃,提出了近四十个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就业培训等劳动保障多个业务面,折射出了当前劳动者的法规意识越来越强,用人单位的管理越来越难,日常工作操作中的越来越需要注重方式方法。
  市劳动保障局的各处室的负责人分别解答相关业务问题,同时也为企业出谋献策。首先,企业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细化操作方法;其次,企业要加强文化建设,比如建立奖励制度创造良好的用工环境;第三,企业要规矩做人,按法律法规办事,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用人单位在座谈后,纷纷表示在日常工作中要树立风险意识和效益意识,尤其要加强劳动保障业务的学习,与劳动保障部门加强联系沟通。
  这次座谈会不但为用人单位解答了许多政策问题,也让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了解到用人单位的需要。这种直接深入的服务,不仅能有效地帮助用人单位处理工作疑难问题,更有利于杭州和谐劳动环境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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