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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衔接转换工作进入尾声

2016-11-22 08:00:16 无忧保
  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市继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和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之后又一项关注保障民生的养老保险制度,为杭州市实现养老保险城乡统筹、全面覆盖拼接上了最后一块拼图。截至11月底,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91.31万人,其中,已享受待遇51.97万人,参保缴费39.34万人。
  为使不同险种间转换平顺,政策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接续作了相应规定,概括地说,有三点内容:一是同时符合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其中一项;二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后,已经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或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也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时终止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或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三是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参保条件的,也可选择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但不能转为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随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不断推进,三个险种之间的衔接转换工作也逐步开展起来了,除了参保缴费人员,转换还涉及到已经享受待遇人员,对这类人员,政策规定转换依本人申请经审核执行,按“待遇就高”原则,若新计算出来的城乡居保待遇高于原农居待遇的,改为享受城乡居保待遇,反之,则维持原待遇不变,业务办理时限截止到12月31日。需办理转换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请抓紧时间,及时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自今年8月,已享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转为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衔接转换业务开始受理以来,截至11月底,已有893位原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转为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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