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平台促转移。为保障城乡劳动者享受到公共的就业服务,2008年以来我区开展了农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按照“一门式”工作服务站建立要求,根据村民3000人以下配1名、3000人以上配2名劳动保障专职人员的配备标准,全区189个农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全部配备到位,人员核定数210人。同时不断延伸人力资源市场,在临平、余杭、瓶窑、塘栖四大镇建立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基础上,先后在运河、良渚、五常、乔司等镇乡(街道)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基层平台的不断建立与完善,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搭建了平台。2008年以来,共举办各类人力资源交流会245场次,共组织用人单位26882家次,收集就业岗位291331个,本区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务工人员共有46601人实现就业。
二是完善政策助转移。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2008年余杭区农民素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08]12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区委[2009]46号)、《关于印发〈余杭区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劳社[2009]93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申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劳社〔2010〕14号)、《关于印发〈余杭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余劳社〔2010〕21号)等文件,并逐步形成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体系。
三是提升技能稳就业。通过开展“十个一百”的农业技能培训和“十个五十”的转移技能培训,以农业优势产业带为依托,结合各地区块经济特点,组织黑鱼养殖、竹制品加工、水稻优质高产、电工、服装定制、电焊工、钳工、车工、制冷维修等技能培训,2008年以来累计组织本区农村劳动力参加各类技能培训53214人,支出专项经费2117万元。
四是重点帮扶推转移。把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农村复员转业人员、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纳入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范畴,通过给予社保补贴和用工补助,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截至目前共有2387人实现就业。同时对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中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人员,通过制定援助计划、建立帮扶措施和台帐,开展有针对性、动态化的就业服务,截至目前除尚有14人正在积极的就业准备当中,其余289人全部就业,就业率95.4%。
此次余杭荣膺全国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既是对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肯定,更是莫大的鞭策。区劳保局将以此为新的起点,以创建充分就业城区工作为载体,努力实践“三力提升”,真正把我区打造成“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充分就业城区。
标签: 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