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劳动保障局历来重视群体突发案件的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结的三优先原则,为农民工劳动争议开辟仲裁“绿色通道”:一是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受理,三天内立案;二是注重沟通,听取双方意见和诉求,力争案前调解,按期结案;三是对工伤、患病的农民工,实行部分裁决,优先保证其基本生活医疗所需;四是对权力义务明确的劳动报酬案件,依申请可裁决先予执行,及时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提供必要法律援助。
12月10日,接到成昆伦等41位申请人对沽苏楼餐饮公司的仲裁申请书后,拱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即启动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当天受理、当天立案,并成功说服用人单位放弃答辩期争取当天调处,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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