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萧山区召开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许岳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建国,区政协副主席汤金友出席会议。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镇长、分管副镇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副主任,各镇街劳动保障站站长、新农合工作联络员及区内各定点医院院长参加工作会议。
萧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汪观良在会上讲话,回顾总结了2010年度全区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汪局长说,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依靠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密切协作,我区新农合制度平稳顺畅运行,实施情况达到了预期的圆满效果,主要呈现以下4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征缴目标圆满完成。2010年,全区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发动及时,组织有力,宣传到位,圆满完成了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7%”和 “政策知晓率、个人出资率都达到100%”的目标任务。2010年,全区参加新农合76.7万人,参合率达到97.02%,为新农合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10年,我区新农合人均筹资额为360元,其中,个人承担100元,各级财政补助260元。全年共筹集新农合基金2.9亿元,其中财政补助2.1亿元。2010年1-10月,全区共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用163.3万人次,报销金额5701万元;报销住院医疗费用4.1万人次,报销金额1.8亿元;报销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6.2万人次,报销金额1258.8万元。三项合计10个月共报销医疗费用2.5亿元,比2009年同期多报销2700万元,同比增长12%,实实在在地为参合群众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了农民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三是基金监管得到强化。2010年,在继续抓好新农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内外结合、审查并举”的要求,对内,加强医保监管内控制度建设,调整完善了医疗费用报销审核办法,严格执行药品电子台账管理办法;对外,突出协议管理的重要性,将预留拨付款等内容写入与医保定点单位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对出现报销医疗费用异常的定点单位和参合人员进行约谈,在部分医疗机构的医保结算处安装了实时监控视频,从源头上遏制医保违规行为,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经常性地开展医保稽查工作。今年1-10月,通过网上审核剔除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133.5万元;对8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29名参合人员进行了检查,查处医保违规行为13起,暂停新农合费用结算3家,处理参合人员2名,追回违规报销金额10.5万元,确保了新农合基金的安全运行。四是服务网点继续扩大。2010年,新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1家、新增联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21家。到目前,全区已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86家,联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184个,一个遍布城乡,跨越市、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大大方便了参合人员看病就医。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许岳荣充分肯定了我区2010年新农合工作,就做好2011年新农合工作,许区长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新年度征缴工作的进展情况,尽快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明年的参合率达到98%。二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政府要开展广泛、细致的宣传,特别是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的各级干部要积极宣传,深入细致地做好动员工作。三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配合联动,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惠民政策,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卫生部门要加强配合。四要加强监督,改进服务。要充分发挥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加强监管,有效遏制医保违规行为,进一步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优质的服务。会上,区政府与各镇(街道)签署了2011年新农合工作责任状,明确要求在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集中征缴工作。近日,各镇(街道)已着手部署征缴工作。
据悉,萧山区2011年度新农合人均筹资额度由2010年的每人360元提高到540元,其中区财政补助由125元提高到200元,镇街财政补助由115元提高到190元,个人出资由100元提高到130元,中央及省市财政补助每人20元。住院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额度将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并按照新医改方案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地区(萧山区)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的要求和杭州市相关规定,对新农合住院起付标准和住院报销比例都做了优化调整。调整后的新农合政策将给老百姓带去更多的实惠。
萧山区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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