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有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专题研究讨论督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方案,成立了3个由党工委副书记、基联会和劳动保障站负责人为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合力督导各基层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二是有点。根据基层工会实际情况,在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企业中选择协商程序规范、协商质量较高、合同履行较好的典型企业作为重点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在辖区69家已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的非公企业中,选定丝宏服装、恒大实业公司、升佳集团、歌薇服饰4家企业作为试点单位。
三是有人。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聘请一批懂政策、精业务、会协商、正直公道的人员担任工资协商指导员,对企业劳资双方进行业务指导、接受政策咨询、培训协商代表,或者受聘担任企业工资协商代表、协商顾问等。协调、帮助试点企业成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委员会,指导试点单位建立党政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联席会议制度。
四是有序。实行规范要约承诺,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主动向企业行政方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发出要约书,明确工资集体协商时间、地点、内容,企业行政方接到要约书后确认签字。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工资集体协商草案。草案依法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在工资协议正式文本上签字盖章生效,并在规定时间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在职代会上公布。
五是有效。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从8月初开始推行,截止目前,东新辖区内建工会的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签订率达到90%以上。从调查情况看,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职工中取得了较高认可度和满意率,劳资关系得到改善,职工工资明显提高,企业效益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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